经济网讯(记者 王山山)1月5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发布公告称,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子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销售公司”)1070.94亿元的增资项目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批复,公司正据此办理后续交割手续。
引资过程208天,审批过程108天,有人戏称:“谈恋爱、办喜酒用了6个月,领证却用了3个月。”
2014年9月12日,销售公司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了《关于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由全体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增资后,中石化持有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全体投资者共计持有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9月14日,中石化发布引资公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增资引进投资者的公告》,宣布上述引资事项。
从2月19日宣布启动销售业务重组改革,到9月14日公布引资结果,中石化用半年多时间,依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原则,按计划完成引资各项工作。
2月19日,中石化发布公告,宣布率先推出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组织实施该方案及办理相关程序。
4月1日,销售公司完成业务重组。中石化所属油品销售业务资产整体移交给销售公司拥有、管理和控制;所属31家省级分公司及其管理的长期股权投资、中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航空燃油有限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全部注入到销售公司。
4月24日,确定中金公司、德意志银行集团、中信证券、美国银行集团等4家公司为销售业务重组财务顾问。
6月30日,中石化完成销售公司审计评估,如期推出引资方案并启动引资工作。引资工作采用多轮筛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分阶段实施。
9月12日,销售公司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增资协议,由全体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
增资完成后,中石化将和投资者一起,按照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思路完善销售公司的公司治理和体制机制。在业务发展方面,未来将在发展优势油品业务的同时,将发挥平台优势,拓展便利店、汽车服务、O2O、车联网、金融服务、广告等新兴业务,逐步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性服务,打造让消费者信赖、人民满意的生活驿站。
中石化方面称,下一步将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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