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为所属期结束后的15日内,遇国定假日纳税期限顺延。
注:(1)自2012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娱乐业营业税税率除尔夫球适用10%税率外,其他娱乐业征税项目适用5%税率。
(2)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本市先行选择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11%)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为17%外,其余部分的适用税率为6%)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试点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分行业填写);
2、《营业税营业额减除项目明细表》;
3、货物运输自开票企业需同时报送发票信息清单及数据采集软盘;
4、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