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紫宸
我从不相信自己是叛逆的人,直到某一天我意识到,对于很多事情的看法,当人们随着年岁的增长不断贴近社会的常识和公论,而我却逐渐反其道而行的时候,才猛然发现自己再难逆返的执拗。
有一个例子是关于“私奔”。
读过张悦然的一篇文章,就叫《私奔》,写她亲眼目睹了中学的一对校长和副校长在某一天突然消失,携手奔赴江南小镇,多年后寄来茶叶和无花果干的故事。张悦然是同龄人,而私奔的确有些像独属于上个世纪末的固有记忆。如果说,九十年代是中国民间私奔的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这个结论,我想多数应该是成立的——再早,社会毕竟还倾向保守,再晚,很快又滑向了开放却与私奔不再关联的另一端。我不知道这和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流变有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每一个八零后,无论大都市还是小乡镇,都应该听到和看到过关于私奔的往事。
那时候的私奔总带着神秘主义的色彩。这真是句应该自宫的废话,不神秘,岂能叫私奔呢?人们安静、不慌不乱地活着,忽然有一天,一拍脑门,发现有这么一对平时搭不着边的男女,从某一天起就悄无声息地没了。我的苏北老家,我的表妹,就发生了一场这样的私奔,尽管彼时已经进入了新千年。
多年后,我甚至为她写过一首煽情的短诗,表达了对表妹以及对童年的怀恋(当年主要也是为了写诗而写,并不真的多怀恋),绝对算不上讴歌。而私奔这件事,却成为爸爸持续了数年的重要谈资,他极善追述和姑父远涉千里奔赴蜀地的历险经历。尽管在我眼里,现代苏北自是潦倒荒夷不堪一看,尚不比更北一些的省份和地区,但在爸爸的眼里,四川那样遥远的西南偏南的地方,才可谓真正的穷乡僻壤。用他的描述:望不尽的重山和峻岭,他和姑父埋伏在(他说话极尽铺排,喜用“埋伏”这样的词语)在寥无人烟的半山腰,望向山上的小竹楼,趴了整整三昼夜。
表妹在软硬兼施之下回到了家乡,闷闭家中多日。一直喜好的绘画学业,不了了之。最终也许是时间治愈了她,安心地嫁了人生了子。
这本是个富有戏剧性的事件,它关乎爱情,关乎你最亲近的人对待这一重大问题的根本性看法,但彼时处于荷尔蒙旺盛分泌期的我,对此却丝毫没有半点兴趣。记得爸爸不止一次在饭桌上和我们说及埋伏之事,其间停箸舞臂,面色飞扬,仿佛他和姑父经历的是一场情节跌宕险象环生的荒野游击战,而我,甚至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发问的激情,譬如问问:“表妹被你们带回,那个四川的男孩子都没有哭吗?”
更小的时候,是小学。学校的旁边是一个小小的卫生室。里面有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医生,和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医生。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社会,人也不少,生活气息却是静谧而神秘的,没有爆发式的信息传播,却也九曲通幽,所以小学生们竟然也会不自觉地获得学校隔壁隐秘的八卦。大家都说,卫生室的这两个大人是有奸情的。
有一天下午,听说班里的一个趴在卫生室窗口玩儿的女同学,被里面扔出的砖头砸中了头部的右前方。后来,这位同学果然很多天没能来上课,她真的受了伤,而那一对医生则从此消失,很多年没有再回来。
这是一场男才女貌的经典私奔。女医生虽然个头娇小,倒是五官精致,风情宛然,眸中笑意盈盈,透出狡黠。一张樱桃小口擦着红得分外纯粹的口红,极为惹眼。这抹艳红,因为镶在一副如此娇小的身躯之上,而显得格外地挑衅,足以震动一眼迎上去的目光,使人当下心生惶恐和不安。我至今也难忘那样漂亮得近乎招摇的颜色。至于男医生,虽然头发梳向脑后有一些流气,但胜在脸色细白,他永远套着白大褂,白但不晃眼,周身好像打上一层浅淡的光晕。
那时候的我,虽自发地认为私奔不属于好事,但潜意识里会觉得:从外形上看,他们总是相配的,因而可以勉强原谅,不至给个格外的“差评”。至于有一些私奔,却总觉得不够令人满意。譬如有一对,我也见过,女方标致温厚,男方却不帅还不大老实。
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我的思维和大人们非常地一致:觉得假如没有这场私奔,这个女孩应该会有一个更加稳妥的归宿。如今想来,反而兀自惊诧教化的力量。在一个孩童骨格尚未健全的时候,有些观念就如同一针疫苗,秘密地潜入骨髓的深处,从此能够面对是非心自明,不再需要耳提面命的教育。
不过,事实上,多数私奔,经历了数年的辗转流浪,最后基本会在父母亲人的默许之下,重新回到当初私奔的起点——家,然后相安无事地过起了寻常的日子,并不见女人憔悴男人潦倒的预设性想象,结局竟然多数都是温暖而又得体的。
今天,当我的骨格早已定型,幼年时期的老成观念却不知什么时候从骨髓里被倏地一下抽了出来,那一场旷日持久的免疫从此失去了效力。
我开始觉得,私奔和今天流行的“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说起来倒有些相像,当事人心中苦苦酝酿的,不过都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望,说严重了,就是渴望,譬如那些无害于人的自我和自由。只是,旅行的资质低太多,只需要一些钱和一些时间。浅尝辄止的试探谈不上风险成本,所以真性情和伪情怀一时之间真假难辨。而私奔则是一场听起来、看起来以及事实上都相对决绝的赌注,它首先意味着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绝对相信,说得矫情一点,我想是对人类天性持以肯定的诚实表达。
所以,到了今天,我会觉得,我们能够欣赏和向往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实际上没有资格去嘲弄和戏谑一场为了精神羁旅而能够去冲破重峦叠嶂的刚猛节操。谁没有真的爱过,谁又真的不想爱?更多的时候,嘲讽和不屑,仅仅是因为自身没有魄力和能力,去做这样一件牛逼的事儿。
接受规则、倾向妥协是我们的选择,但这本身的确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成为轻视另一种人格的招牌。这也与你的学历,你的文化,你的修养,乃至你的社会地位和阶层,没有半毛钱关系。至于言表恭敬而暗自优越,实在也没什么必要。
最起码,我们不私奔,也不否定。
2014年的最后一天下午,不算冷,北京的空气里漂浮着惯常的雾霾,像有淡淡的青烟在流动。从报社的院子走出来,我的耳朵里恰好塞着郑钧的《私奔》。院子之外,西山悬在眼前,西风并不凌厉地吹过脸面,周旋鼻息之间,简直有一些霸道温柔的味道。我觉得《私奔》唱得真是好,好到让我对这股料峭的西风和苍青色的雾霭都平白升起一阵分外真切的感激。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 我们付出着代价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 你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一直到现在 才突然明白
我梦寐以求 是真爱和自由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在熟悉的异乡 我将自己一年年流放
穿过鲜花 走过荆棘 只为自由之地
在欲望的城市 你就是我最后的信仰
洁白如一道喜乐的光芒将我心照亮
不要再悲伤 我看到了希望
你是否还有勇气 随着我离去”
2014年终于就快结束了,无论好与不够好,成就与无所成就。路边依然点缀鲜花,帝都这座城市则一如既往地辉煌,而我的诗思就这样被一首歌,和朋友圈里一个个无声而精彩的跨年愿望勾逗了起来。
于是,我充满愉快地分享了郑钧这一首多年前的《私奔》——于我,这是一首从14年跨到了15年的第一首好歌。配合这首歌,我用一种充满新年情绪和朝气的语体,跟大伙们说:
“2014,我说声再见。
2015,我志在私奔。
为了私奔,我一直不老。
为了私奔,我始终轻盈。”
仿佛一时之间,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要马上交5000字稿件的“绝望”许愿人。
向往奔放的人,行事却总流于慎微。我很快删了这一段。倒不是因为羞怯,只是觉得,莫名地突兀。
现在是2015年的新历开端。二十年过去,私奔在郑钧的歌里,和我们不经意的回想里,已经沉淀为一个足够经典却也足显老态的话术。除了“私奔”本身,我们恐怕也拿不出什么有点力度的理由,来佐证私奔的时代意义。就我而言,如果说私奔是一个永恒有效的能动选择,那么我充其量不过是个新时代里的旧遗老。如果说私奔是一场不能控制的意外,那么,我想我大概即便有出点事儿的一颗心,也未必会恰逢这样一场心向往之的意外。
其实,写下那么个段子,想说的无非是:私奔纵不常有,但私奔却是一场从来高贵的意识。对待那些来自血液根处的朴质的愿望,最漂亮的姿势永远是向往,而驰骋在后经典时代的人们,带着私奔的心情去面对一次或寻常或珍奇的恋爱,应该是一种再正确不过的姿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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