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至20日,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月17日至31日;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日至13日,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4月6日至19日。
二、考试形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和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
三、报名条件
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条件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北京市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原铁道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二、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四、高级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后,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会计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满3年,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均满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2、参加编写省(部)级及以上会计行业法规的主要起草人。
(四)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非会计师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8年或取得其它中级资格满10年,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是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间开始计算),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即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参加非全日制学习者连续计算,参加全日制学习者扣除学习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年底。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在审核验证时提交报名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
五、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费用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每科目56元,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费用为70元。
七、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共计3.5小时。
2.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
3.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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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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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纸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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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资格(纸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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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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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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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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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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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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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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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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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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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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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安排
2015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现场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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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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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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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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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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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7日8:00
至31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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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6日8:00
至19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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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6日8:00
至19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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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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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5日至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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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至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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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至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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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付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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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7日8:00
至2月14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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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6日8:00
至30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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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6日8:00
至30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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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
准考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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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
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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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至12日
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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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至12日
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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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
1.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付费。
2.网上付费成功后,报名成功。
3.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4.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地点见附件2。
九、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付费及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kuaiji.bjcz.gov.cn
十、考生注意事项
1.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报考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2014年报考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4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中级、高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2.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单位人事公章)、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3.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4.1990年 9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请于2015年4月24日—25日9:00—17:00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到北京市商业学校(东城区天坛路57号,红桥路口西行200米,汉庭酒店后院)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联系电话:67023738、67060798。
5.持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入北京的手续后,方可报名。
6.咨询电话:
语音咨询电话:88549924
网上付费咨询电话:95534
会计网微信公众号:wwwkuaijicom←长按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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