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杨某今年52岁,公诉机关指控,为了让被害人高某相信金某某能够获取农业用的柴油批文,在金某某的授意下,杨某冒充国家发改委主任,对高某进行招摇撞骗活动。随后,杨某从金某某处获得了一块价值3500元的飞亚达表一块。在法庭上,杨某虽然承认自己冒充了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否认自己冒充的是国家发改委主任。
【采访】被告人 杨某
他说他是国家公务员,没法拿中间这个差价,教我去冒充一下主任,就是一主任,当时并不知道是发改委主任。
【正文】
杨某口中的他就是授意他冒充,已被另案处理的金某某。杨某称自己和金某某是认识八、九年的朋友,这位朋友的来头可不小。
【采访】被告人 杨某
在被抓以前是宣传部的办公室主任,(哪一个宣传部啊)国家的,(中宣部吗)对,中宣部。
【正文】
杨某说,自己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自己是国家发改委的主任,都是金某某在介绍自己,他只不过是被金某某利用了。而他之所以会对金某某言听计从,是因为他对金某某的身份深信不疑。可是,事情真的是这样吗?据了解,被害人高某报警后,警方根据金某某的信息首先找到的是杨某,因为金某某和其妻子的暂住证信息都登记在杨某的住所内。
【采访】(法官)金某某为社么要在你们家办暂住证啊?(杨某)他说是要摇车号,(中宣部的主任还需要你给他弄个暂住证,还没有北京户口?)
【正文】
面对法官的质问,杨某无言以对。据了解,金某某和杨某以给高某办理农用柴油批文的名义,先后收受了高某30万元人民币,以及手表、加油卡、工艺铁壶等物品,金某某将其中一块价值3500元的飞亚达手表给了杨某。直到庭审的最后,杨某最终承认自己冒充国家发改委主任招摇撞骗的罪行。
【采访】(法官)你现在承认你冒充发改委主任?(杨某)嗯
【采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尤其徒刑两年至三年。
【正文】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首经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