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从2014年12月25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工作。为保证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 换证时间和范围
发证日期在2009年12月31日前的持证人员,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6年有效。
三、 换证提供材料
1、填写《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点击附件的换证登记表下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换证地点
(1)吴江区行政服务局(开平路998号)一楼财政窗口(37号-40号窗口),电话:6398234363982344 63982346;
(2)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吴江分校(江兴西路243号)一楼办事大厅,电话:63412957
(3)盛泽镇行政服务局二楼服务大厅财政窗口(89号窗口) 电话:63959345,舜湖西路2099(舜湖大桥西堍,盛泽医院北面)的新行政服务大厅。
(4)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芦莘大道1118号,电话:63916825
五、相关说明
1、持证人员尚未完成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应填写《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持信息采集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先办理信息采集,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手续。
2、持证人员换证同时申请变更事项的,应填写《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持证人员应完成换证年度前连续6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达标准的请补学完成。补继续教育请至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吴江分校(江兴西路243号,中山门诊部对面)电话:63412957
4、换证采取个人现场和集体预约办理方法。
5、委托他人代办换证手续的,除需携带相关换证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吴江区财政局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