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规定
1、增值税减免
(1) 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2)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2、消费税、营业税减免
(1) 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消费税、营业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 对于直接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不作账务处理。
3、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教育费附加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字【1995】81号文】
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性收入,如果能提供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文件,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能提供上述不计入损益的文件,则应计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