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部门对企业发放贷款的原则是: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植、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
依据上述原则,企业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
1.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法人资格;
2.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3.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4.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6.在银行立有帐户,办理结算。
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欲取得贷款,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陈述借款原因与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银行根据企业的借款申请,针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查。银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再与借款企业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明确贷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的资金来源及方式、保护性条件、违约责任等等,并以借款合同的形式将其法律化。借款合同生效后,企业便可取得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