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线更正时应用单红线划销错误的金额,然后将正确的金额写在上方,使账证相符。
2、红字更正时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一是原记账凭证中的会计分录对应关系发生错误,而金额未错,应编制一张同样的记账凭证金额用红字,登记入账,以示冲销,然后再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入账,用以更正;二是记账凭证中会计分录的对应关系无误,但金额大于原始数据,应计算出差额部分,并编制一张同样对应关系的记账凭证,差额部分用红字以示冲销,使账证相符。
3、补充登记更正时,应将少计金额部分用蓝字编制一张应借、应贷会计科目与原错误凭证同样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中写明“补充少记金额”以及原错误凭证的日期和编号,并登记入账,以补充少记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