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不少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通过设置“账外账”的方式,进行逃税、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针对这一现象,在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中,仅靠传统的、简单的查账方法难以发现纳税人逃避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因此,如何发现和查处设置的“账外账”对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成效,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显得尤为重要。稽查人员要查处“账外账”,必须掌握其特点和存在形式。
“账外账”的特点
(一)隐蔽性强,税务等监督管理机关不易查证
采取“账外账”逃避税款的纳税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应付税务机关检查和日常纳税申报的“账”,即对外核算账放在明处,随时都可以拿出来对付,对内核算的“账”却存放在隐蔽处,有的甚至放在单位领导人或者财务人员的家中,有的放在财务室的不同资料柜中,使得税务等监督管理机关不易查证。
(二)知情范围小
采用“账外账”逃避税款的纳税人,为了缩小知情范围达到逃避税款的目的,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领导信任的主管财务人员知晓内幕,缩小了“泄密”的口子。
(三)采用“账外账”的代价与“收益”对等
采取“账外账”逃避税款的纳税人,对主管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高,一是要有制假能力,二是要有“保密”观念,嘴要严,因而他们大都使用自己信任的亲朋好友来担任,支付的报酬较为可观。只有花高代价用人,才能使假账不易暴露,取得最佳造假效果。
(四)“人机”通用
“账外账”逃避税款不仅仅存在于手工做账中,而且已发展到了使用高科技手段做“账外账”逃避税款的地步,比如利用计算机逃避税款等。
“账外账”逃避税款的四种形式
(一)“一真一假法”
企业采用“一真一假两套账”逃避税款,在实施逃避税款行为时,对内核算是按企业真实经营情况进行的,对外核算则采用虚假的经营收支。从表面上看,假账真算,天衣无缝,但其原始凭证往往只有被税务机关监控的正规发票和企业自制的虚假内容的费用报销单,内外两套账需共同依附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对内采取复印或者经领导签字的说明件。
(二)“半真半假法”
企业采用“半真半假两套账”逃避税款,其方法是,两套账都核算企业的经营情况,但都是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一部分,对企业有利的,在对内核算账中反映,具体手段主要是采取抽单做账或者部分现金收入分离。
(三)“人机分算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企业采取“人机分算法”逃避税款,其手段是,除建立一套计算机账外,另建一套人工操作账,两套账在不同的企业中因管理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企业的计算机账属真实经营情况,有的企业的人工账属真实账,其核算形式不外乎以上两种形式,即“一真一假”或“半真半假”。
(四)“机内分流法”
有的企业完全取消了手工做账,全面推行计算机核算。为了达到逃避税款目的,企业往往在机内设立两套应用程序,将收入部分,特别是大量现金交易等不易被税务机关监管的收入,直接从机内分流,以达到逃避税款目的。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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