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税负率与毛利率的关系
增值税就是对产品的附加值所征收的税,叫做增值税,即产品的投入与产出的差额征收的税,从理论上将,是相对于收入的毛利额征收的增值税。 但税局很难确定和把握产品的投入状况,就采取以取得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并符合抵扣规定进行抵扣的措施。生产产品投入的部分材料、工资、费用等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
故以毛利额征收的增值税不等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但有一定的联系。
增值税税负率(以下简称“税负率”)=增值税额÷销售收入以毛利额推算增值额(税务)
增值额(税务) =[销售收入-(总销售成本-不可抵扣税的成本)] ×17%即:增值额(税务) = (毛利额+不可抵扣税的成本)×17%因此,税负率与毛利率推算关系如下:
税负率 = (毛利额+不可抵扣税的成本)/收入×17%= (毛利率+不可抵扣税的成本/收入) ×17%
=[毛利率+(1-毛利率)×不可抵扣税成本占总成本比例] ×17%将上述公式做一个翻算,如下:
毛利率=税负率÷17% -不可抵扣税的成本占收入比例=(税负率÷17%-不可抵扣税成本占总成本比例)÷(1-不可抵扣税成本占总成本比例)因此,可抵扣增值税的规定细节较多,期间费用的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非常少,可暂忽略不算。
二、增值税税负率与利润率的关系
增值税税负率除以17%再减不可抵扣税的成本占收入比例等于毛利率,再扣除期间费用率,等于企业的利润率。
但实际工作中,以上计算公式也不是就一成不变,特别是增值税票实际抵扣时间,材料消耗时与增值税票存在时间差。2009年1月1日起,用于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可以抵扣,采购时取得增值税发票一次性抵扣,但固定资产折旧是按月分摊的,两者也存在时间差。免抵退税申报,如果单证未能全部收齐也会影响增值税额,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