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分为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种情况。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购入不需要安装而可以直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会计核算上,应按其实际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账户。
【例5-1】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发票价格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发生的运杂费等支出3 000元,款项已全部付清,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20 000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是指购入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以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会计核算上,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费用先要通过“在建工程”账户进行核算,待安装完毕后,再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例5-2】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试验设备一台,买价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运杂费1 000元,款已付,设备已交付安装,支付安装费3 000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设备已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做如 (1) 购入刨床时:
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 24 400
贷:银行存款 24 400
(2) 支付安装费时:
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3)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7 400
贷: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 27 400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可分为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1)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
企业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建造固定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交纳的税金以及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企业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待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例5-3】企业自建办公楼一栋,领用工程物资202 000元,支付工程人员工资薪酬60 000元,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30 000元,办公楼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做如下会计分录:
(1)建造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202 000
贷:工程物资 202 000
(2)分配工程人员薪酬时: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6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0 000
(3)计提借款利息时: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 30 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或应付利息) 30 000
(4)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92 000
贷:在建工程——办公楼 292 000
2)出包建造的固定资产
企业通过出包工程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作为该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例5-4】企业将厂房一幢出包给某施工单位承建,预付工程款400 000元,工程完工决算,还需补付工程款500000元,厂房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做如下会计分录:
(1)向施工单位预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某施工单位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2)工程决算并补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900 000
贷:应付账款 400 000
银行存款 500 000
(3)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900 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 9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