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带来的是关于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管理的建议。
记者了解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编制实施了12个五年计划,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重大作用。但我国在发展规划管理方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弱化了发展规划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
对此,余瑞玉建议:一是加快发展规划立法进程。当前,我国正在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促进发展规划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建议进一步加快发展规划立法进程,推动《发展规划法》尽快出台实施。
“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离任审计,落实规划编制主体法律法规责任,加强地方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地方政府严格执行落实规划。”这是余瑞玉提出的第二点建议,也就是强化规划考核监督机制。
三是要完善规划评估体系。她认为,目前规划评估体系局限于政府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尚未全面展开,导致规划评估缺乏客观公正性。而且,从规划评估环节来看,仅限于中期评估,缺乏后期评估,使得规划中期评估意义和作用明显降低。她建议加快推进后期评估以及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规范完善的规划评估体系。
四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进程。现阶段的市县规划数量过多、内容冲突、衔接协调不够等问题普遍存在,影响了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理顺各类规划之间的关系和边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作法,强化发展规划空间内容,促进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避免政府换届、人员流动对规划实施带来变化和影响。
(来源:中国会计报2015年3月13日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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