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资产主要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其他支出。
1、 开办费:
它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失利息等支出。开办费摊销期限为5年之内,主要作假方式有:
(1) 开办费各项费用支出的内容不正确,表现在开办费列支的费用和列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的有关费用之间界线不清,相互混淆,相互挤占。
企业在投入生产后,有无将生产经营期内发生的费用列入开办费的。
(2) 开办费开支的标准不正确
企业筹建期内的各项费用开支没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各项费用标准超过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3) 开办费的摊销期限及摊销帐务处理不合理,不合规。国家规定开办费的摊销不超过5年,但企业任意延长或缩短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使企业因延长摊销期限而使资产负债表上虚列资产,因缩短摊销期限而虚增摊销期的损益。企业不按规定将开办费汇入管理费用,而任意计入其它成本费用项目,将造成会计信息反映的不真实
2、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性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主要作假方式有:
1、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核算不真实。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将无形资产的支出及在建工程项目核算挤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减少当期费用,虚增本期利润。或将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记入期间损益,虚减利润,而偷漏税款。
2、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不合理。企业故意延长或缩短改良支出的期限,而不是按租赁的有效期平均分摊。目的是为了随意调整成本利润。
3、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它指固定资产局部更新,其主要特点是:每次支出数额大,受益期较长,发生次数少。一般而言,每次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应在下次大修理之前摊销完毕计入成本和费用。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作假的主要方式是:
(1) 大修理支出不真实
工作中,企业为了调增利润,减少费用,将中小修理列入大修理项中,为了调减利润,增加费用,将大修理列入小修理项目中。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2) 大修理支出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划分不准。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通过"递延资产"科目核算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是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有的企业为了使固定资产在帐外核算,故意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记入"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3) 企业大修理支出实行预提,待摊并用。
企业一方面预提大修理费用,一方面在大修理发生时,又计一次成本费用或记入"递延资产",而造成重复列支,导致虚减利润逃漏了税款。
(4) 随意摊销大修理费用
企业大修理费用不按规定的受定期平均摊,而违反规定随意摊销,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
(5) 大修理支出摊销帐户乱用
企业为了扰乱视线,把"制造费用"帐户核算的经营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由"管理费用"帐户列支的大修理支出相互混淆,划分不清,造成当期成本、费用无法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