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支持购买商业保险
“如果遇到大病,它帮不上什么忙;遇到小病,没它照样可以解决”这是大多数人对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普遍看法。随着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多地政府研究并试点鼓励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以此来提高城镇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互济性,减轻个人和家庭医疗费用…
重庆: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44种商业保险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经过保险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已经确定,目前正在公示中。根据公示情况,一共涉及到17家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产品,包括28种人身险、16种财产险。(2015年4月)
贵州:开展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试点
贵州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动开展利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满足群众更高层次医疗保障需求。(2015年3月)
上海:医改猛料,个人账户可买商业保险
在商业健康保险方面,今年将研究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探索开展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各类健康保险产品。(2015年2月)
成都:今年启动医保改革,可买商业保险
成都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透露,2015年,成都将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改革。改革以后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2015年1月)
广东:“新省九条” 允许用医保买商业险
“新省九条”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广东职工大批空余在医保个人账户上的钱,除了看病买药外,还能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2015年1月)
福建:个人账户余额,或可买商业保险
有福建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中表示:将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探索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商业医疗保险。(2014年12月)
沈阳:余额2000元以上可购买商业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在2000元以上的部分,才可用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而且年度内最多可使用4000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顺昌(2013年12月04日)
大连:账户余额超2000元可购商业险
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超2000元,可按本人自愿原则,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满足参保人员更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最多可购4000元商业险。(2013年2月)
中山:医保余额可直接购买商业险
2012年7月,中山市政府通过《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明确“允许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投保商业健康保险”。同年8月份,出台《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个人账户投保商业保险公司产品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类、残疾保障型、长期护理医疗保险等产品(2012年8月)
苏州:个人账户可购买商业保险
自4月1日起,苏州社保增加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功能,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可将1000元以内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或往年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可按2000元限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2012年4月)
社保商保联动,建立参保人收益机制
通过鼓励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健康类商业险,可以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和循环,可以将目前暂时不适合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通过商业险给予解决,待这些药品运营使用成熟后,再将其逐步纳入医保目录范围,从而建立使参保人受益机制。
来源:保险自媒体联盟|保险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