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在核算缴纳印花税时,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账户核算,而是于购买印花税票或者以缴款书汇总缴纳印花税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有关账户。这里要特别注意和其他税种区分一下。
这是因为,“应交税金”账户虽然是核算企业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金,但并不是所有应向国家缴纳的税金都必须通过“应交税金”账户核算。只有必须预计应交税金数额,并与税务机关发生清算或结算关系的应交税金,才需要通过“应交税金”账户核算,而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按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的。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办理完税手续。
可见,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既不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即使采取汇贴或者汇缴办法缴纳印花税,也是如此。
例如,某企业2004年2月开业,领受房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份,所载金额为14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4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账户载有资金200万元,其他账簿5本。2004年12月底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250万元。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纳印花税额和12月份应补纳印花税额并作会计处理。
(1)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4×5=20(元)。
(2)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1400000×0.0003=420(元)。
(3)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款=400000×0.00005=20(元)。
(4)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应纳税额=2000000×0.0005=1000(元)。
(5)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5×5=25(元)。
(6)2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20+420+20+1000+25=1485(元)。
借:管理费用1485
贷:银行存款1485
(7)12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纳印花税税额=(2500000-2000000)×0.0005=250(元)。
借:管理费用250
贷:银行存款250
注意: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或一次缴纳印花税额较大的,为均衡管理费用,在购买印花税票时可先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待发生应税行为,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时,再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待摊费用”账户。
例如,大华建筑工程公司2004年3月份购入6500元印花税票备用,4月份与甲单位签订了一份承包金额为15000000元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月份将其中5000000元的工程项目转包给了乙建筑公司,并签订了转包合同。大华公司应纳的印花税及会计处理如下:
4月份承包工程合同应纳税额=15000000×0.0003=4500(元)
5月份转包工程合同应纳税额=5000000×0.0003=1500(元)
(1)4月份购入印花税票时:
借:待摊费用6500
贷:银行存款6500-
(2)5月份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工程合同时:
借:管理费用4500.
贷:待摊费用4500
(3)5月份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工程合同时:
借:管理费用1500
贷:待摊费用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