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利于明确分工和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还有利于强化会计管理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的作用;同时,也是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的客观依据之一。
有从业资格征书即可上岗,具有中级以上会计技术职称和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法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纪律,坚持原则。
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1..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2.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3.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基本原则
1.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应与本单位业务活动的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因此,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会计岗位设置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内部牵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不是所用记账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
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进行轮岗,以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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