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交增值税:
借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1、进项税额:购入,接受应税劳务时,用蓝字登记借方;退回时,就红字登记借方,只能出现在借方。
2、已交税金;用于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
预交时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时: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核算按规定应免抵的税额。两种方式,一种按批准数,一种按申请数。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销项税额:只能记贷方,销售时用蓝字,退回时用红字。
7、出口退税: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用蓝字,发生退货时用红字。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就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就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8、进项税额转出:
(1)货物因管理不善非正常损失造成的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出口货物不得抵免税额的部分,免税收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得出。当月“不得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得抵扣税额”合计数一致。
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同时,“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做相同的分录。
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费,保险,佣金费用支付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算,用红字做上述相同分录。
9、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未交增值税:未终进转入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按征收率计算出的应纳税款;转入多缴的增值税。 月终,转入应缴未缴增值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月终,转入多缴的增值税时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
1、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庆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2、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会计处理: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抵税额红字: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做上述相同分录。
(三)、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机关对其检查时使用。
借方记: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
贷方记: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
调整过程中与增值税有关的账户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