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的一些基本常识,作为会计人还是要了解的!
(一)外汇
外汇的概念具有双重含义,即有动态和静态之分。
外汇的动态概念,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它是国际间汇兑的简称。
外汇的静态概念,又分为狭义的外汇概念和广义的外汇概念。
狭义的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
它必须具备三个特点:
(1)可支付性。必须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
(2)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
(3)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
广义的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简单地说,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我国1997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做出如下规定: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二)汇率
汇率,又称汇价,指一周货币以另一国货币表示的价格,或者说是两国货币间的比价。
在外汇市场上,汇率是以五位数字来显示的,如:
欧元EUR 0.9705
日元JPY 119.95
英镑CBP l.5237
瑞士法郎CHF l.5003
汇率的最小变化单位为一点,即最后一位数的一个数字变化,如:
欧元EUR 0.0001
日元JPY 0.01
英镑GFIP0.0001
瑞士法郎CHF 0.0001
按国际惯例,通常用三个英文字母来表示货币的名称,以上中文名称后的英文即为该货币的英文代码。
扩率的标价方式分为阿种: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l)直接标价法。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000、10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叫应付标价法。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为直接标价法,如日元119.05即l美元兑119.05日元。
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
(2)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卫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0.9705即1欧元兑0.9705美元。
在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对比变化而变动。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
外汇市场上的报价一般为双向报价,即由报价方同时报出自己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由客户自行决定买卖方向。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价差越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成本越小。银行间交易的报价点差正常为2~3点,各银行(或交易商)向客户的报价点差依情况差别较大,目前国外保证金交易的报价点差基本在3—5点,中国香港在6—8点,国内银行实盘交易在10—40点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