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四方分局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导向,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结合外籍人员分布特点及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难点疑点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外籍人员工薪收入指标预警评估体系(以下简称“预警评估体系”),逐步建立起“以预警评估体系”为核心,以外籍个人“一人一档”为基础,以纳税约谈为重点,以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为辅助,多措并举、内外联动"的外籍个人税收征管新模式。今年上半年,四方分局外籍人员入库个人所得税391万元,增收77万元,同比增长24.52%;人均纳税4378元,同比增收1206元。
一、外籍人员征管现状
(一)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目前,四方分局管辖外籍人员142名。其中,来自日本、韩国、美国、意大利、德国和中国台湾六个国家和地区111人,占80%。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商务服务和教育业,另外还有临时入境从事劳务服务人员。
(二)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一是外籍人员隐瞒境外收入的现象较普遍。在外资企业中任职的外籍人员,其薪资收入分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两部分,境外支付部分大都由派遣的境外总公司承担,不在境内企业账上反映,因而较难实现监控。二是外籍人员离境后清税难。外籍人员在华任职时间短,一般在两三年时间。在其任职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对其应纳税款进行汇算清缴,防止税款流失。在实际执行当中,往往因为财务人员对外籍人员出入境情况无法掌握,离境后,外籍人员境外收入证明更难以取得,造成较多企业常在外籍人员离境多月后,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给税务机关核实税额带来困难。三是目前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不够细化。外籍人员的收入体系结构与我国的情况有着很大的差别。税法规定,外籍人员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等,可不纳入工资所得纳税。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发现,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各项开支,大都由企业列支。部分外籍人员,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的外籍人员(以台企居多),工资性收入很低,个别人员甚至在境内无收入,而其所有消费都由企业承担。工资性收入远远不能反映其真实的收入状况,这样既减少了国家的税收,也造成了外籍人员与外籍人员、外籍人员与国内公民税收待遇的不平等。四是对临时入境提供劳务的外籍人员管理亟待规范。外籍人员也存在着“漏征漏管户”,在临时入境、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人员中,这种现象尤为普遍。如,短期来华进行技术交流、考察、管理的常驻、常设机构外籍人员,以及来我国企业进行设备安装、勘察设计、技术指导的外籍人员,由于入境时间短,工资大都由境外派遣公司支付,在国内无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因此,税款能否及时申报入库,很大程度取决于纳税人是否主动及时,税务机关对其税收控管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极易引起征管的疏漏。
二、探索建立预警评估体系,加强外籍人员所得税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对不同国家、不同职位、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平均薪酬值进行了分类。借助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平台,实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警戒线预警管理。通过比对产生外籍个人所得申报额的差异,从而产生个人所得税差异风险,有效识别和管控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风险。
(一)四级预警评估体系概况。广泛收集了国际劳工组织及有关国家(地区)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各类工薪收入资料,整合了现有的外籍人员户籍登记信息和税款的征收信息,谨慎选择了可靠有效的典型样本109个,按照6个国家和地区、3级职务、6类大小行业、4档投资规模,分析形成了辖区6个投资国家(地区)的外籍人员在不同职务以及不同任职企业规模、不同行业下的工薪收入共计33个平均收入单指标。根据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原理,假设同一国家外籍人员平均工薪收入Y与职务平均工资X1、行业平均工资X2、企业规模平均工资X3均成线性关系。选择部分典型样本的实际收入值作为Y的若干值(即与相应的X1、X2、X3较吻合的实际收入值),依据上述职务、行业、企业规模的指标值,应用多元线性回归方程计算得出a、b、c的权重系数(根据测算,职务权重a为0.5,行业权重b为0.2,企业规模c权重为0.3),其计算公式:Y=aX1+bX2+cX3。
利用系统外籍个人申报数据库(青岛市地税局综合业务平台)将外籍人员实际申报收入与对应的综合平均工薪收入进行比较(工薪收入差异率=外籍人员申报的工薪收入÷综合平均工薪收入×100%),自动形成红、橙、蓝、绿四级预警指标下的人员分类。实际申报的工薪收入低于该平均收入50%以上的,列入红色预警级别;低于该平均收入20%-50%以上的,列入橙色预警级别;高于该平均收入50%以上的,列入绿色预警级别;其他类型归入蓝色级别。
(二)预警评估体系主要功能。预警评估体系主要包括预警查询、成因分析录入、监控重点查询三大功能模块。其中,预警查询模块功能为每月从青岛地税综合业务平台中提取外籍个人申报数据,嵌入建立的标准EXCEL表格中,通过和设立的预警阈值比对,自动产生红、橙、蓝、绿四级预警级别。成因分析录入模块功能为,税收管理员根据定期产生的"红色"级别人员名单,结合日常管理和税收咨询等,掌握并录入申报偏低成因,如两处以上公司任职、当年度入境未满183天、无境外派遣公司、境外收入申报偏低等。通过上述人机互动,甄别实际监控重点。监控重点查询模块功能为,由信息系统根据红色预警级别申报成因汇总归纳,排除外籍人员两处以上公司任职、当年度入境未满183天、无境外派遣公司等特殊因素的干扰,将收入申报严重偏低的外籍人员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税收管理员运用税务约谈、纳税评估、情报交换等手段,对筛选出的异常申报对象实施审核。
系统的开发利用,为日常征管提供了预警信息,提高了外籍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针对性和工作效率。如,某公司5名高层日籍人员,原来自行申报的月收入为15000元-25000元,该企业投资规模为50000万美元,主要从事锅炉及风电设备的生产。系统显示,该公司高层员工每月平均收入应达到60136元。针对疑点,税务机关及时实施实地纳税约谈,使该公司如实提供了日籍员工真实的境内外工资单原件。经查,该公司高层日籍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为每月60000元--70000元,据此查补个人所得税93万元,加收滞纳金1.3万元。
(三)预警评估体系取得的效果。一是监控比例大大缩小,监控对象特征显著,监控能力快速提升。如,某日资企业的外籍人员整体申报收入显示偏低,税收管理员通过调查,获悉在该公司任职的一部分外籍人员的收入在大连分公司发放,没有合并到一处申报,应补缴2013年1-8月税款57万元。二是外籍人员税收遵从度不断提高。在预警监控机制下,无论是企业还是外籍人员自身都能明显地感觉到税收控管能力的增强。如,在税务约谈、税收服务等税企交流中,外籍人员都能主动协助企业完成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三是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收入大幅增长。预警评估体系的建立运行,已初显其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虽然今年国际经济不景气及人民币汇率大幅上升,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收入形成重大减收影响,但由于预警评估体系监控功能的发挥,有效实施了纳税约谈,不仅提高了申报率及有税申报率,也保持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入库额较快增长。
三、进一步完善预警评估体系的建议
(一)切实提高指标更新频率。预警评估体系应逐年利用加强控管后形成的征管信息更新各单项平均收入,提高综合工薪收入指标的精确度。可进一步开发指标年度自动更新系统,借助计算机平台,及时获得更新数据。
(二)大幅提高预警评估体系准确性。税务机关在管理实践中积累了大量数据,但从事数据分析能力不足。因此,可以借助大中专院校的科研力量,利用其掌握的先进数据模型、计算方法和分析工具,提高预警评估体系的准确性。
(三)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目前,创建的预警评估体系预警值,主要依据辖区内外籍人员历年来的收入申报数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样本容量相对较少,部分指标值空缺,无法充分发挥对相应人群的监控作用。如能在全市税务系统推广预警评估体系,可有效扩充样本容量,提高指标值的准确度。如果能对海关、劳动、出入境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外籍人员管理信息进行统计,对信息系统指标值进行有效的维护和矫正,可使预警值更加精确、实用。
(四)有效地为开展核定征收服务。预警评估体系的建立,为开展对申报过低者核定收入提供了坚实的数据保障,即运用外籍人员工薪收入预警评估体系,对申报收入明显偏低的外籍人员启动有理、有据、有节的核定征收程序;对未主动申报在华工作自境外总公司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可依赖预警评估体系,实行核定征收。
(五)探索建立非外籍人员收入预警评估体系。由于预警评估体系有效地整合了现有管理信息资源,依托外籍人员工薪收入指标预警评估信息系统,创建了预警监控机制,提高了监控能力,推动了征管流程的优化。因此,为加强个人所得税控管,可在全员全额建档管理的基础上,将非外籍人员收入纳入征管信息系统,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监控能力,增强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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