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业务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把某公司付给我们的款项转付给其他公司。如果要等到我们支票到账后再开给其他公司,那么效率会大打折扣。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背书转让了。
通常在支票的背面,都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后,背书人应将支票复印,在复印件上填写清楚需说明的情况。之后,根据复印件入账。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应收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