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重庆永川永青桥天籁城买了一套82、5平方的在建房,2015年12月25号签的购买合同,2017年6月交房,我算二套房按3%交的契税,开发商在收取,今年2月22号实行新的房产政策,我这房屋还没办房产证,税应该没去办,请问我这房子应该按新政交税还是按原来的政策执行?如果按新政策我多交的税钱应找谁退?
地税局答: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