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管理要求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样式及有关要求的通知》(财会〔2016〕8号),为做好新旧办法衔接,根据第80号令第三条“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规定,统一设计了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样式,现予印发。
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管理要求:
(一)为规范证书样式,方便证书的使用和认定,证书样式由财政部统一发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不得随意变更证书样式。
(二)新版证书的换发时间及方式由各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予以确定,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新版证书的换发时间最晚不得晚于2017年6月30日。
(三)新版证书样式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旧版证书样式自2017年7月1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