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案例解读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的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为了帮助金融业纳税人顺利申报,该负责人亦举例进行了申报规范解读。
【案例】
某一般纳税人金融机构a(按月申报),2016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从国外进口电脑10台,取得海关专用缴款书,注明金额为50万当月通过稽核比对;向银行贷款1000万并向银行支付与之直接相关的咨询费20万元(不含税),银行为其开具专用发票;同月为b企业提供账户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用200万(不含税),并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00万(不含税)并开具专用发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辆货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万,税额3.4万。上述取得的专票当月均已认证通过。
【解读】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销项税额
该负责人介绍,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而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财产保险服务,则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该负责人提醒。
随后,该负责人对税额计算给予了介绍。销项税额:户管理服务=*******×6%=120000元;保费收入=*******×6%=60000元;销项税额合计=120000+60000=180000元。
进项税额:海关专用缴款书进项税额=500000×17%=85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进项税额合计=85000+34000=119000元;应纳税额=180000-119000=61000元。
【填表规范】
须规范填写6个表格
该负责人介绍,该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申报所属期2016年7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如下:
表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第5栏“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
第1列“销售额”应填写*******元;
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应填写60000元;
第3列“销售额”应填写*******元;
第4列“销项(应纳)税额”应填写120000元;
第9列“销售额”应填写*******元;
第10列“销项(应纳)税额”应填写180000元;
第11列“价税合计”应填写*******元。
表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填写200000元,税额应填写34000元;
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金额应填写200000元,税额应填写34000元;
第4栏“其他扣税凭证”金额应填写500000元,税额应填写85000元;
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金额应填写500000元,税额应填写85000元;
第12栏“当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金额应填写700000元,税额应填写119000元。
表3.《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第2行第一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应填85000元。
表4.《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第1栏“合计”金额应填700000元,税额应填119000元;
第2栏“17%税率的进项”金额应填700000元,税额应填119000元;第3栏“有形动产租赁的进项”金额应填200000元,税额应填34000元。
表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第1栏“按使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本月数应填为*******元;
第11栏“销项税额”本月数应填180000元;
第12栏“进项税额”本月数应填119000元;
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应填119000元;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应填119000元;
第19栏“应纳税额”本月数应填61000元。
表6.《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需要区分“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财产保险服务”两种应税项目进行填列,其增值税税率都为6%,业税税率都为5%,其中“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为*******元,“财产保险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为*******元,其他列次可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9号)中《<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写说明》或表中的公式计算填列,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