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多练吧 营改增后 投资公司节税筹划的20个要点(4)

营改增后 投资公司节税筹划的20个要点(4)

来源:多练会计  2016年06月12日 13:24    阅读:238

  十六、“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带来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文,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具体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温馨提示,填写测算表是为了掌握纳税人税负变化的情况,同时也为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等提供了信息数据支持,因此,投资公司在税务筹划中,需要考虑税负变化情况或有充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十七、进销项倒挂问题

  部分投资公司设有大量的分支机构,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分属不同的机构,营改增后,可能面临进销项倒挂问题,成本费用中心进项多,却无销项,利润中心没有可供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负重。

  温馨提示,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合并汇总纳税申报,或者进行业务链条的重塑,消除进销项倒挂的问题。

  十八、兼营行为应分开核算

  营改增后,取消了混业经营概念、保留了兼营行为概念(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按规定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一般从高适用税率。对于合同经济行为中涉及到兼营行为的,为了避免因从高适用税率而导致承担额外的税负,有必要在合同中将涉及到的经济行为的价款分别明确,建立分开核算的合同依据。

  十九、规划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照营改增的最新规定,对于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温馨提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涉及到申报日期、滞纳金起算日期、专用发票抵扣认证日期以及复议、诉讼期限的规定等。因此,需要结合税法规定合理规划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投资公司角度来看,应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开票、合同、产权变更等方面进行规划。

  总结:合同、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

  注重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的相互印证,相互联系和相互支持。法律凭证是用来明确和规范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或证据。在商事经济活动中,主要体现为合同、协议、法院判决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和其他各种证书。如土地使用权证书、采购合同、建筑合同、销售合同等等都是法律凭证。法律凭证,特别是商事合同的正确签订在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中起着根本性作用。为了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有时需要给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提供各种合同材料,有时需要通过合同的正确而巧妙的签订使相关业务符合税法规定。

  “三证统一”具体而言是指,合同与企业的账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发票开具相匹配。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实践中,一定要保证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的三证统一。同时,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上的数据必须与法律凭证中的数据始终保持一致,否则会面临成本增加的可能。

【发布最专业的会计实务、分享最靠谱的财税干货,财会人员最爱关注!微信号:duo-lian,多多在等你哦!】
多练会计二维码
相关阅读
实时资讯全掌握 微信扫一扫
多练会计版权所有 Copyright © www.91duol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85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