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份办税日历
为方便办税人员提前了解各税种的申报日,特提供“2016年7月份办税日历”,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纳税人在15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原增值税纳税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月征收)、核定征收印花税。
▲新增试点纳税人在20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税总发〔2016〕95号文件:(五)延长7月纳税申报期。针对7月份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叠加的实际,税务总局决定将7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7月20日。
▲纳税人在15日前申报缴纳二季度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在15日前按季度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并在申报后三日内入库。
▲纳税人在11日前(征期内10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1天至11日),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在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上述申报日起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