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上创新 打造纳税服务新高度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办税效率的提升上。税务总局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加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与高效的公共服务。2015年11月,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等10个方面意见,让税务审批优化服务、提速增效走向“快车道”。
——大区域一窗通办,消除“多头跑”。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配套深化国地税合作与全省通办等便利举措,彻底解决纳税人多头跑难题。重庆市国税局正式推行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的第一天,35个区县局办税服务厅就办理通办业务4570笔,为跨区域经营业户带来了极大便利。湖北省南漳县办税服务中心实现前台窗口与后台办公室一体化机制,纳税人所有窗口业务,均可做到前后台现场对接,第一时间解决业务办理问题。
——审批流程大瘦身,优惠方便享。2016年2月,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对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各个环节进行简化和规范,致力于推进审批事项的流程再造,理顺职责管理,解决以往审批制度的“碎片化”问题。同时,在全国全面推行受理单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受理单样表。涉及到税收优惠等审批事项的大大简化,让改革红利第一时间惠及企业发展。
“现在,只要符合优惠条件,在季度申报时就可以预先享受优惠,等年度汇算清缴时再到税务局备案,非常方便。”泰普生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劲说,“去年我们享受到350万元的税收优惠,第一时间便兑现,让我们有更多资金投入新产品的研发上来。”
针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简称“三代”)手续费支付工作中存在流程繁琐、审核任务重、纳税人主动申请率低等问题,广州市地税部门将原先7个审批环节简化为1个提交环节,并依托电子办税服务厅进行主动推送。纳税人只需核对确认,不需自行提出申请,也不用提交任何纸质资料,“三代”手续费的生成、审核、确认和支付环节全部在电子办税服务厅完成。
——审批时限“零超时”,服务准时准点。2016年7月,税务总局印发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的通知,要求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对于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要即时办结;对于需要实地调查、上报审批或其他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在受理单中明确注明不长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结时限。配套“零超时”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广泛建立特殊优惠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让纳税人享受到办税的“快捷”。甘肃省国税局严格落实出口退税分类管理与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一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创新举措频出,助力自贸区发展。税务总局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创新服务模式,助力企业发展。
在上海自贸区内,税务部门建立了免审批的税收优惠政策自享清单制度,对列入清单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在自主申报后直接享受,进一步加大了科技创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南沙自贸试验区挂牌一年来,广州市地税部门出台创新服务自贸区建设20条措施,率先推出了“自主有税申报”“先办理后监管”等多项创新举措,积极打造特色纳税服务品牌,构建自贸区税收管理新模式,形成具有自贸试验区特色的南沙经验,让广大纳税人享有更多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优质税收服务。
此外,税务总局还在细化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审批事项办理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与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开展,促进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
深化简政放权等改革,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展现了税务干部勇于改革的气魄,更是对纳税人做出的庄严承诺,有力地服务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贡献一份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