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P2P网贷新规:个人最高可贷100万元 组织最高可贷500万元
继去年12月28日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后,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网贷监管细则
个人最高可贷100万元 组织最高可贷500万元
此前有消息称,网贷监管将对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设定上限,受到较大的争议。而这一点也被最终证实。
根据《办法》中的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不过有网贷第三方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短期内就要限额封顶,对于一些平台,部分优势借款人比较强势,不愿意麻烦,就可能会流失。对方认为,借贷两端其实也都会有相应办法。平台方面,几家平台联合贷款;借款人方面,通过几个关联方借款,金额打散,只是会增加成本。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2014年末分别增长了49.1%、499.7%。同时,截至2016年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