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办税指南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事项名称】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事项描述】
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的融资租赁企业,在首次办理税收优惠或条件发生变化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资格备案。
本事项为国税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首次办理税收优惠或条件发生变化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资格备案。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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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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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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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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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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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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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资格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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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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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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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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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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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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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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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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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及授权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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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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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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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第61号公告)。
【温馨提示】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