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现金收入和支出后,出纳人员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做到手续完备,一笔一清,认真仔细。为了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严格执行账、钱、物分管的原则,相互制约,加强现金收付业务的手续。
1.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现金收付计划,并按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现金收支活动。
2.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妥善保管。
3.不准利用银行存款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4.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出纳人员每天盘点现金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保证账实相符。企业会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发现或防止差错以及挪用、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出现长短款,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5.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当天送存银行,如收进的现金是银行当天停止收款以后发生的,也应在第二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取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按双方协商的时间送存。
6.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即使有些现金收入已有对方付款凭证,也应开出收据交付款人,以明确经济职责;收入现金签发收据与经手收款,按要求也应当分开,由两个经办人分工办理,如销货收入应由经销人员负责填制发票单据,出纳人员据以收款,以防差错与作弊。
7.企业的会计部门,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必须合理分工,现金的收付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现金收支工作对企业的正常有序发展非常重要。出纳的主要工作是面对现金,管理现金,虽然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繁琐。加强现金收支手续工作的完善,需要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以及财务人员的多方合作才能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