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目前18种税仅3种经人大立法
目前全国18种税只有3种是人大立法的(网易财经注:为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另外还有一部税收征管法也是人大立法,但并不涉及具体税种),其余的15种都是国务院以暂行条例和试点等方式推出来的。既没有做到充分的“税收法定”,更没有实现“一税一法”。许多税种税率的调整,往往也是由政府乃至具体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很多税没有经过听证,一个通知就发出去了。比如我们此前熟悉的股票印花税、成品油消费税、利息税的调整就是这样,既没有征得纳税人的同意,甚至也没有征求意见。
总之,防范“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的发生,一方面要严格依据《立法法》,将税收立法权尽快收归全国人大,实现全部税收的法定、一税一法;另一方面,确保立法过程的公开透明,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尊重纳税人的立法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权。
许多法律、经济界人士近年来都在强烈呼吁,把收税权力收回到全国人大来,因为税收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
人大:适时考虑收回税收立法权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在回答关于人大是否收回税收授权的问题时,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说,立法法规定税收立法是人大的权力,但人大可以授权,1985年人大授权国务院税收立法等决定现在依然有效。她说,至于什么时候收回税收授权,全国人大还要认真研究分析,在适当时候考虑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