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下发至中央各部委及相关部门,权威人士透露,该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舆论关注的热点在房产税和反腐。很多人认为,不动产登记是为房产税推出准备条件。也有很多人认为,不动产登记之后,抓贪官更容易了。
其实有一个问题非常重要,但被很多人忽略了,那就是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
不动产登记条例要求登记的内容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理论上,小产权房无疑属于需要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但问题是,政府目前并不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而所有权登记相当于政府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这一矛盾如何解决?
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程雪阳称,不动产登记可能会回避小产权房这部分,而是先登记“合法”不动产。经济学家党国英也如此猜测:“可能不给登记。或者暂缓登记。甄别后分类处理。”
政府推不动产登记,不能光想着房产税那点利益,和抓贪官那点事。小产权房合法化,对很多老百姓来说,比那两件事要大得多。
新视角第1047期《不要让数亿正常人处于违法状态》中引用了经济学家周其仁的估计。周其仁估计,中国有几亿人住在小产权房里。让几亿人处在非法状态,既不利于法律的权威,也不利于公平和效率。
如果能借不动产登记的机会,允许小产权房申请登记,可以让数亿人摆脱非法居住的状态,让巨大无比的一笔财富得到更高效的利用,也为农村土地流转开出一条大路。
不动产登记难度很大。在古代,连丈量土地这一件事,都要费政府数年之力。如今政府大张旗鼓、广设人手搞不动产登记,如果回避小产权房这么巨大的、事涉几亿人的一块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意义何在?难道只是为了增加一点房产税、抓几个贪官?
俗话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长远者,不足以谋一时。”希望政府具有长远的改革目光,对不动产登记不要立足一时一地的利益,而要增加更多人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