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文化产业全面振兴,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4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0亿元,共支持72家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实施的118个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三个方向:一是支持中央文化企业作为兼并主体,通过购买、控股等方式取得其他文化企业所有权、控股权,或合并组建新企业、集团公司;二是支持中央文化企业进行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字资源库、文化与科技融合等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具有竞争优势、品牌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中央文化企业与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建设文化产品国际营销网络,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开拓国际市场。
2011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0.6亿元,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有效缓解了中央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后的发展资金缺乏瓶颈,在促进企业资源整合、传统出版业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以及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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