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今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会计初级资格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0:00至1月23日24:00,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10:00至1月31日24:00。
会计中、高级资格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10:00开始至4月17日24:00结束,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0:00开始至4月30日24:00结束。
网上报名操作等事宜,届时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相关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后进行操作。考生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信息和修改使用。
2.问: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否在本市报考?
答:如果考生符合各项报考条件,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以在本市报考。
3.问: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初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 2015年本市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
4.问:2015年的中级资格考试,上海是否实行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的规定,2015年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属于试点,上海不实行无纸化考试,仍采用传统的纸笔考试。
5. 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6.问: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所持有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学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