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多练吧 实务热点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多练会计  2015年01月13日 12:50    阅读:70

  办理条件: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情况。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表》(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对应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公章);

  4、对应蓝字发票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结告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发布最专业的会计实务、分享最靠谱的财税干货,财会人员最爱关注!微信号:duo-lian,多多在等你哦!】
多练会计二维码
相关阅读
实时资讯全掌握 微信扫一扫
多练会计版权所有 Copyright © www.91duol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85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