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
今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这与原准则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为便于理解,现只列举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会计处理流程,住房公积金参照其处理。
计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单位承担部分)时: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计提工资时: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工资(代扣个人承担部分)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用银行存款
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贷:银行存款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