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资产负债表中的“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年初数”栏目内。
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报告期末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余额资料填列。有些项目可以根据总账账户余额直接填列;有些项目可以根据总账账户余额计算填列;有些项目可以根据明细账户的余额计算填列,有些项目需要根据总账账户和明细账户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其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1.“货币资金”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直接填列。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每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的变动,无论是上升还是下降,均已直接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金额,因此企业应当直接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在资产负债表中。
3.“应收票据”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总账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账款”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账户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余额后按应收账款净额填列。
本项目应注意:对应收账款项目,不能根据“应收账款”总账账户直接填列,因为应收账款的明细账有的是借方余额,借方余额反映的是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明细账有的可能有贷方余额,贷方余额反映的是预收的账款,应加计在“预收款项”项目内填列。
还要注意,如果企业“预收账款”明细账户期末有借方余额也属于应收账款,应加计在本项目内。
另外要注意,应收账款应按净额填列,所以如果其调整账户即坏账准备账户有贷方余额,应予扣除。
5.“预付款项”项目
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应付账款”两个账户所属的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预付账款”账户的明细账中如果期末有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应付账款”,应加计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
但“应付账款”明细账户期末如果有借方余额,则反映的是“预付账款”,应加计在预付款项项目内填列。
6.“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两个项目
应分别按照“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两个总账账户直接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