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收支业务摘要的编写要规范统一
各高校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分别设置3人—5人以上编制记账凭证,所有人员力求使用统一格式、统一措辞。这样使得会计账簿的摘要体现整体一致性,更重要的是能够充分发挥计算机查询系统中“模糊查询”板块的功能。所以,对日常收支业务采用“主语+谓语+宾语”的句式。即具备经济行为的主体、对象和内容三个最基本的要素。统一措辞虽然在执行初期比较困难,只要大家在工作中注意交流、相互沟通、认真总结,相信很快就能做到统一协调。
例如:张平用现金购买办公用笔150元。摘要为:张平报办公笔。
采用这种句式,在账务“模糊”查询时,只要输入“张平”,当年及往年所有张平经手的业务,所需数据一目了然。充分体现会计电算化方便、高效、快捷的优越性。
二、摘要的编写要“简”而“明”
所谓简明,即简单明了。太过于简的摘要,不能把经济内容表达清楚。因此要在计算机设定的摘要字数内,抓住重点,将经济内容尽可能全面地表述出来。
例如:中文系赵永发借去北京购资料款5000元。摘要为赵永发借购资料款,而不能为赵永华借款,更不能为借款。
三、摘要的编写要准确
对反映不同经济内容的同一张记账凭证,每项经济内容准确对应一个摘要,不能笼统使用同一个摘要。现行的借贷记账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允许编制一借多贷、一贷多借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多借多贷的记账凭证。目前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一般都具有“修改摘要”的功能,为准确编写记账凭证摘要提供了条件。
四、更正错账摘要规范
对记账后的记账凭证,发现错误,用红字冲销原错误凭证时的摘要为“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用蓝字编写正确的记账凭证时摘要为“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对只有金额错误的会计分录,在编制调整数字差额凭证时摘要为“调整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如果所修改的是往年的错误凭证,那么,在“某月某日”前务必加上“某年”字样。在此说明一点,在注销、订正或调整某张错误凭证的同时,应在被修改的记账凭证摘要的下面手工注明“该凭证在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已更正”的标记,表示该凭证已被修改完毕。
五、摘要中需要反映必要的数字
1.需要注明时间的摘要。
2.需要注明人数的摘要。
3.需要注明数量的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