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即对于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认定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支付款项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记账;反之,凡本期未收到款项的收入和支付款项的费用,虽应归属本期,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
2、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即对于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认定是以归属期为标准。凡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其是否实际收到或付出款项,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经实际收到或付出款项,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区别
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同;
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 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有以下不同:
① 因为在应计基础上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问题等,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不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在进行核算时他们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
② 因为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同,因此,它们即使是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不同。
③ 由于在应计基础上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
④ 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