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①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③事业单位各项财产物资应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2)事业单位会计要素
①资产: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若是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1元)入账。
②负债: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者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③净资产
④收入: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事业单位的收入,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⑤支出: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事业单位的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时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