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设计,就是根据被设计单位实际情况,对凭证的种类、内容、用途、格式、传递程序作出科学的规划,绘制出科学、规范的格式,以便为完整、及时、真实地记录经济活动提供所需要的信息载体。同时在设计会计凭证时,还需考虑凭证的整理、审核、保管等问题,总的来说,会计凭证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清晰性原则
原始凭证是对经济业务的写实,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的科学分类,故清晰性原则的含义是:
①能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例如经济活动的发生时间、地点、内容、责任等情况,使人们一看便知而不致产生疑问;
②凭证要素齐全,例如对外原始凭证中应设计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业务内容、数量、单价、计量单位、金额大写与小写、填制人签章等内容;
③中心内容或主要内容应排列在凭证的重要位置;
④对记账凭证而言,科目对应关系要清楚,不仅要有总账科目的位置,还要有明细科目的位置;
⑤颜色显明、易于区分不同用途的联次,如收款收据一般为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收据,第三联记账,各联颜色应有明显区别并标明各联联次。
2、经济性原则
①尽量考虑一证两用或多用,以节约纸张和减少数字的转抄。如借款凭证代付款凭证,银行各种结算凭证既是原始凭证又是记账凭证等;
②凭证面积以能充分反映业务内容为原则,不宜过大或过小,过大浪费纸张,增加了印刷成本,过小不便于保管;
③专用凭证的常用项目应事先印刷在凭证上,以免手写耽误时间且影响整洁和美观。
3、统一性原则
统一性原则要求,凭证的内容和格式应尽量做到统一和标准化。全国性使用的凭证如车船票、机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部门设计时应做到全国统一,不能大小不一、内容不一。一个单位内部使用的凭证更应做到标准化,例如收款凭证中会计科目栏称总账科目,而付款凭证中该栏又称一级科目,或者收款凭证面积大,付款凭证面积小,都是不符合统一性原则的。贯彻统一性原则不仅使凭证内容更清晰,同时也便于装订和归档保存,还有利于机械化操作和在全国范围内传递及使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