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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定额发票税和饮食营业税金重复如何处理?

来源:多练会计  2017年01月12日 11:56    阅读: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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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我单位为酒店,我们现在可以向税务局购买两种发票:餐饮定额和饮食专用发票。但是我们在购买定额发票的时候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定额部分税款(包括营业税以及附加、所得税),如果顾客要的是定额发票,那我们计算税款的时候,这部分营业收入还得按照道理计提各种税款,这样导致重复缴税了吧?所得税那里汇算清缴的时候怎么办啊?

  回复:可考虑如下处理:(1)购票预缴税款时计入“应交税金”科目借方。(2)确认收入时再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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