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征管的实践看,个税改革中有三大问题不能忽视。
一是税收优惠不公平。对特殊群体和特殊收入给予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是应本着“减税制,宽税基”的原则,严格控制优惠和扣减项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目前外国人在个税方面还享有很多“特殊优惠”,这种内外有别的规定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
二是税负设计不合理。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的设计不尽合理,对工资薪金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这一税率偏高。一方面,过高的税率会增强纳税人偷漏税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45%的税率在现实中较少运用,只起到象征性的作用,有名无实,却使税制空背了高税率之名。
三是个人避税难监管。目前,高收入者避税手段多、金额大已成不争的事实。依托大数据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刻不容缓。其中,利用第三方信息是强化高收入者个税征管的关键之一。因此,在下一步的个税改革中,应该强化法律保障,使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更方便、更高效,进而发挥好个税对收入的调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