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只有根据自身的信用政策制定一套全面的风险控制方案和措施,才能有效地控制来自交易对方的信用风险,进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目前,我国一些大型外贸企业已经拥有较为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但一些中小外贸企业在这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为此,中小外贸企业应从事前控制、事中管理、事后处理三方面构建和完善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以便更好的控制客户风险和管理应收账款。
1. 事前控制
所谓事前控制,概括说就是外贸企业在对外交易活动发生前,对相关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充分地识别、分析和评估。事前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当前我国大多数外贸企业过于注重成交量,忽视了对国外客户的风险评估,没有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这实际上为出口遭遇信用风险埋下了很大的隐患。而通过增设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当前销售和管理决策严重失控的局面,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的制约机制。
通过风险管理部门专业化的管理,可以及时地掌握和评估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并且由其独立地、科学地、定量化地审核每笔交易的价值和风险,从而在应收账款发生和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的严格监控。
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可以更加明确企业的交易决策权限和拖欠风险职责,实现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的控制;另一方面能够使当前企业以对外销员的管理为主,拓展到对客户的管理为主这一现代销售模式上来,使企业的销售管理体制更加合理。
加强客户资信管理。客户资信管理的目的主要是搜集储备和分析国内外客户的信息,这是了解客户资信状况和信用风险控制的基础。通过专业咨询机构及时了解和掌握海外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付能力,企业可以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及时筛选信用良好的客户,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户。
客户资信管理要对所有现实和潜在的客户逐一按照基本资料和往来资料建立客户档案。基本资料是指能够反映客户整体实力的信息,主要包括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往来资料则主要包括与客户的交易时间、金额、付款情况等交易记录及对客户的内部评价。公司应针对两大资料的不断分析,及时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信用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对资信好的客户交易方式可灵活多样(如放账OA),信用额度也可放大;而在与资信较差的客户交易时应该采用谨慎、严格控制的交易方式(如预付货款,即期LC等),甚至拒绝交易,力争规避收汇风险。
客户的档案管理应该维持在一个动态更新的状态,不仅要及时收纳新客户的信息和资料,还要及时审查和评定老客户的信用状况。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企业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利用公共媒体的报道,结合自身建立的往来资料来评定、审查客户;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国外成熟的信用咨询体系,可以聘请国际上一些知名信用评级机构(如邓白氏等专业机构),以第三方评估报告的形式来查询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其财务状况。
2. 事中控制
所谓事中控制,是指外贸企业从发货之后直到收到货款,对外贸客户及外贸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作用是对外贸交易的信用风险实施监控或转移。
加强应收账款的监控管理。缺乏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外贸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中小企业中,保守的记账管理仍旧是财务管理的唯一方式。为改变这种现状,企业应该在公司内部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的应收账款信息跟踪管理制度,从而行之有效地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分析和管理,使之成为规避外贸风险的有效手段。具体做法是在货物出运后,外贸企业就应将该笔应收账款列入信用管理档案,进行实时监控;加强与客户联系,以保证客户能够及时付款。发达国家的企业一般会在发票开出的第一天,就开始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自行催收。这种做法正是发达国家企业在贸易中大量采用信用销售的同时,仍能够保持极低的坏账率的主要原因。
充分利用成熟的信用风险保障措施。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在规避信用风险中,广泛采用出口信用保险、福费廷和国际保理等成熟的信用风险规避措施。这些措施对外贸企业,尤其是出口企业规避信用风险来讲可以起到以下几点积极作用:一是使企业收汇可以得到基本保障;二是由于采用风险规避措施,从而降低了收汇的风险,使企业更加易于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三是可以利用相关机构的资源和信息网络,及时得到国外客户的资信信息和交易风险评估。便于企业以赊销等优惠的付款条件吸引客户,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因此,我国外贸企业也应在今后的外贸业务中加大这些措施的利用,以规避信用风险。
3. 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实际上就是在对外交易中出现类似拖欠货款等信用风险时,针对拖欠行为外贸企业应采取的危机处理或控制措施。
传统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由于缺少系统性和科学性,只注重事后的强行收账,往往不能取得好的效果,甚至将客户关系搞僵,影响业务的长期发展。实际上,当拖欠贷款的情况发生之后,企业首先应该深入分析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采取有针对性的追讨方法。一般情况下,出口贸易中逾期账款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交易对象由于国内政治、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是资金出现紧张的实际困难导致其不能及时付款;二是交易对象本身就存在信用问题,有支付能力而故意拖延付款或根本没有支付意愿。
针对第一种原因造成的逾期应收账款,要充分了解客户真实情况,对于确实难以收回的逾期账款应及时做坏账处理;如果客户经营出现问题,濒临破产,应该迅速通过法律措施,以保证在企业破产清算前和破产清算时最大可能收回应收账款;若客户是因为暂时困难导致一时难以支付货款,但长期的支付能力没有受到影响,则企业可以从长期合作的角度出发,暂缓收回款项,帮助顾客度过困难,待客户支付能力恢复后收回款项,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程度。
针对第二种情况产生的逾期账款和拖欠期限较短的应收账款,可采取加重语气寄送催款信或者实地催债等措施;对于拖欠期限很长的应收账款,则应采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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