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开征时间】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
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