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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哪些情形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来源:多练会计  2016年08月19日 11:36    阅读: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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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股东个人转让股权时,哪些情形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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