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2015年按照工资、薪金总额2.5%的比例准予扣除的教育经费为100万元,计提金额为100万元,实际列支80万元,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该公司2015年度实际发生的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多计提的20万元进行纳税调增。
目前,中国有权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国家机关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
营业费用就是在营业中发生的费用,与公司业务直接相关;管理费用是企业在管理中发生的费用,与营业间接相关......
今天多练小编来说说,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做法及常见问题的处理......
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