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多练吧 税务处理 装修租赁办公场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装修租赁办公场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来源:多练会计  2016年07月28日 11:27    阅读:64

  

会计新手

 

      问:经营租赁的办公场所发生的装修费用,5月起取得专票可否抵扣?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因此,5月1日实行营改增之后,经营租赁的办公场所发生装修费用,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发生装修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可以参与抵扣。

 

【发布最专业的会计实务、分享最靠谱的财税干货,财会人员最爱关注!微信号:duo-lian,多多在等你哦!】
多练会计二维码
相关阅读
实时资讯全掌握 微信扫一扫
多练会计版权所有 Copyright © www.91duoli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85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