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的接受捐赠收入可以分期确认收入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接受捐赠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进行捐赠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发布的名单,接受捐赠的群众团体位于名单内,则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群众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如何确认收入?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确认收入的方法和顺序为:
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确定;
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