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营改增”之后第二项税制改革。7月1日,资源税全面改革在全国推开,8月1日将进入首个征期。国家《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共列举了22个税目,其中涉及我区的有10个税目,包括铁矿、石灰石、石膏、石英砂、井矿盐、粘土、砂石、贺兰石、地热、煤层气。
日前,自治区地税局重点列举了资源税改革五大亮点。
一是征税范围扩大。就我区而言,此次改革中也扩大了资源税征收范围。
二是此次改革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了从价计征,使税收和企业经营状况挂钩,从而起到税收调节作用。
三是此次改革将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进一步规范税费关系。
四是此次改革在不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根据资源禀赋、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各地省级人民政府对应税矿产品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或确定适用税率。
五是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能有效改变过去滥采滥挖,无序开采的状况。